法援护航志愿同行----中华志愿者协会应急救援工作委员会吕梁法律服务大队正式成立为革命老区应急管理与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志愿新动能

为完善应急救援法治保障体系,填补志愿服务专业法律支撑空白,2026年4月25日,中华志愿者协会应急救援工作委员会吕梁法律服务大队(简称“吕梁法律服务大队”)成立授旗仪式在吕梁市中志协救援队队部隆重举行。此举标志着吕梁应急救援志愿服务迈入“专业化、应急化、体系化”新阶段,为革命老区应急管理与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志愿新动能。

本次仪式由副支队长陈振中主持,严格遵循规范流程有序推进。仪式伊始,全体人员肃立奏唱国歌,随后共同观看中华志愿者协会公益短片,感悟志愿初心与使命担当。副支队长王童雷致开幕辞,对法律服务大队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阐明专业法律力量对应急救援事业的重要支撑意义;党支部书记康伟宣读大队成立文件,明确组织架构与职责使命;授旗环节,王童雷副支队长将鲜红队旗郑重交至吕梁法律服务大队队长李玉小手中,旗帜飘扬间,是荣誉的传递,更是责任的传承。

吕梁法律服务大队队长李玉小作表态发言。他表示,接过队旗即是接过“军令状”,大队全体队员将牢记“法安天下、情暖人间”的服务理念,聚焦三大核心履职方向:当好应急处突“法律智囊”,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响应,为受灾群众、一线救援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处与政策解读,确保应急处置在法治轨道运行;做好基层治理“普法先锋”,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普及应急法律知识,用群众易懂语言解读民法典,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筑牢弱势群体“维权后盾”,开通法律热线,推出残障人员上门服务、困难人群维权绿色通道,让困境群众感受法律温度。

随后,吕梁法律服务大队副大队长王宇辉发言。他表示,作为副大队长,将全力配合李玉小队长开展各项工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队员强化专业学习,精进法律业务能力,完善队伍管理机制,确保大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他强调,全体队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志愿精神,坚守法治初心,既要当好法律知识的传播者,也要当好应急救援的参与者、弱势群体的守护者,不辜负领导的信任与群众的期盼,以实际行动为法治吕梁建设添砖加瓦。

队员代表薛振国、李晓东依次上台依法发言,分享自身志愿初心与履职决心。薛振国表示,能够成为吕梁法律服务大队的一员,他倍感荣幸,也深知责任重大。未来将主动加强应急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应急处突、弱势群体维权等志愿服务,坚守法律底线,践行志愿承诺,用专业能力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用无私奉献诠释志愿者的责任与担当。

李晓东在发言中表示,作为一名法律志愿工作者,他将牢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立足自身岗位,发挥专业优势,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困惑,用心化解矛盾纠纷,全力配合大队完成各项志愿服务任务,与全体队员并肩作战,锤炼过硬作风,努力成为群众信赖的法律贴心人,为守护吕梁平安、建设法治吕梁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医疗保障部部长刘安星、文艺宣传部部长冯利宁、中阳服务队队长胡剑峰、碛口服务队队长王国勤、柳林服务队队长郭志军等兄弟单位代表依次致贺词,对法律服务大队的成立致以诚挚祝福,并表示将携手并肩、协同联动,共同筑牢吕梁应急志愿服务防线。

吕梁市中志协救援队队长张拥军作总结讲话。他指出,中志协应急委吕梁服务队自成立以来,已构建多领域、全覆盖的应急志愿服务体系,此次法律服务大队的成立,是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他希望大队全体队员传承艰苦奋斗、顾全大局的吕梁精神,以专业素养、严谨作风和无私奉献,锤炼成“拉得出、用得上、信得过”的法律应急铁军,为法治吕梁、平安吕梁建设贡献志愿力量。

“我志愿加入中华志愿者协会应急救援工作委员会的应急救援服务队,秉承互助不求回报的公益精神……”仪式尾声,在副支队长王童雷的领誓下,全体队员高举右拳,庄严宣誓,铿锵誓言响彻会场,彰显了投身公益法律服务、守护一方平安的坚定决心。

仪式最后,与会全体队员自由交流、合影留念,定格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未来,吕梁法律服务大队将以成立为起点,深耕应急法律志愿服务领域,与吕梁市中志协救援队各支力量同心同向、携手共进,用法律守护万家灯火,用行动诠释志愿担当,让志愿红与法治蓝在吕梁大地交相辉映,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照片:冯利宁、王潇萱
编辑:康伟、陈振中
审核:刘崇斌、张拥军
终审:康辉











